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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来源:本站时间:2023-06-05

中共焦作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设下列内设机构,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一)综合科。负责单位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承担文秘、机要、档案、纪检、保密、行政后勤、机关党群、离退休人员服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财务、图书管理等工作;管理国家方志馆南水北调分馆,指导全市方志馆工作。

(二)党史研究科。负责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负责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焦作党史研究;跟踪研究焦作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进程;征集、整理、编纂焦作党史重要文献资料、重要党史人物的传记资料和口述资料;编写党史基本著作,开展党的理论和历史专题研究,编写编年史、专门史等其他党史著作;承担党史咨询、宣传教育和业务指导工作;管理焦作市党史馆,指导全市党史馆、革命旧址场馆工作。

(三)方志研究科。负责拟定《焦作市志》编纂方案;组织、指导市直单位及相关部门共同完成《焦作市志》编纂出版;指导市直单位和有关部门开展市情资料和全市性行业志(史)、部门志(史)、专业志(史)等非综合性史志资料的编纂整理;做好志书利用工作;负责地情资料的调查、收集、管理、编研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旧志和历史文献的搜集、整理、研究工作,利用旧志、家谱等历史文化资料,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拟定县级地方史志编研工作规划;指导县级修史修志工作;协助审查验收县级综合性志稿、史稿;承担有关地方史志学会、研究会管理服务工作;开展史志理论和地情调查研究;负责《焦作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指导县级综合年鉴的编纂工作;开展年鉴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