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 景
随着批林整风运动的深入,广大干部想方设法抓业务,抓生产,使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得以恢复,各方面工作都出现了转机。但是批判极“左”思潮在各个领域的恶劣影响却遭到江青一伙的反对。在他们的煽动蛊惑下,批判林彪在各地的代理人成为整风的重点。1972年9月,河南省委、河南省军区党委举行常委联席会议,批判王新。同年11月4日,中共中央批复同意河南省委《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批林整风运动的请示报告》。《请示报告》指出在批林的同时结合河南实际揭发批判所谓“林彪死党”、原中共河南省委书记王新,为部分群众组织头头“平反补台”。11月14日至12月27日,河南省委召开“批林整风”会议,贯彻中共中央42号文件(1972年11月4日,中发[1972]42号文件下发,武汉军区副政委兼河南省军区第二政委、河南省委书记王新成为“林彪死党”),要求各地联系实际,揭发批判王新,彻底肃清林彪及其“死党”王新在河南的流毒,搞好“平、补、纳、提”,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
此后,河南省委在“批林整风”运动中,组织全省集中对所谓林彪的“死党”王新进行批判,使河南的纠“左”形势发生逆转。借批王新之机,又错误地提出要为那些受到处理的所谓“九次冲杀、十次受压”的“造反派”进行“平反”、“补台”、“纳新”、“提干”,认为他们遭受了所谓“王新路线”的迫害,实质是借批林来培植“四人帮”的帮派体系。
二、焦作市揭发批判王新及“刹妖风”运动的开展
1972年8月至9月,中共焦作市委分别召开常委会和党政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中央批示和河南省委的《请示报告》。随后传达至广大干部群众。12月中旬,焦作市开始全面揭发、批判王新,并着手对一些群众组织头头“平反补台”。
1973年1月4日至26日,中共焦作市委召开批林整风会议,市委委员、市革委委员等133人参加会议。会议进一步贯彻了中央批复同意的河南省委《请示报告》,继续揭发批判了王新的“错误”,同时,对全市开展批林整风运动进行了部署。
随着以批“林彪死党”王新为主要内容的批林整风在河南省的全面展开,全省各地都开始上挂下联,联系当地实际揭批所谓“林彪死党”,批林整风运动开始偏离原定的轨道,河南省也由原定的“只批王新”扩大牵连到许多相关的人。这些遭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反对。开封第一书记、开封军分区司令员曲光藻就是其中之一。1973年8月中旬,河南省委主持召开开封地委扩大会议,批判曲光藻,开展了所谓刹为“王新翻案”的妖风运动。随后,根据省委的部署,全省各地普遍开展了以反对“右倾翻案风”、“右倾复辟”和“刹妖风”运动,一大批地方和军队负责人遭到打击和迫害。
(一)焦作市召开以刹“妖风”为主要内容的动员会议
1973年8月26日至9月13日,中共焦作市委召开了以“刹退为林贼死党王新翻案妖风”为主要内容的市委扩大会议。参加会议的1216人。市革委、人武部、矿务局机关的干部和各煤矿区队干部2400余人,听了大会报告。
这次大会分三段进行,用3天时间,学习文件,武装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用14天时间,联系实际,揭发批判“不悔改的走资派郝明甫,现行反革命分子高绍唐的反革命罪行,揭发批判曲光藻的方向路线”,用2天时间,总结提高,安排工作。
会议认为“曲光藻刮起的反对中央42号文件,抵制批林批孔整风,为林贼死党王新翻案的妖风,对焦作市影响也是很大的”、“类似曲光藻翻案言行在焦作也是很多的”。会议通过对所谓翻案妖风的揭发批判,使大家的认识“进一步在中央42号文件基础上统一起来,提高了路线斗争觉悟,一些说了错话、办了错事的同志,绝大多数都作了较认真的自我批评,并积极改正”。这次会议以后,焦作市开始在全市范围掀起了一场“刹妖风”的运动。
(二)批斗“推行王新路线”、“刮为王新翻案妖风”代表人物
批判王新及“刹为王新翻案妖风”运动在焦作展开后,一些帮派头头借批判王新、刹“王新翻案妖风”之机,捕风捉影,强词夺理,揭发、批斗了一批人,受到牵连以至株连的人更多。
1.对南嘉禾等同志的批斗。1972年下半年至1973年上半年,市革委轻化局局长南嘉禾、副局长段振英,根据市委指示,对当时比较混乱的针织厂、酒厂、化工陶瓷厂、木器厂、玻璃厂、轻化经济部六个单位,进行了整党补课,整顿了领导班子,批判了派性,加强了企业管理,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是,帮派头头冯某某等人,借批王新之机,采取卑鄙手段,对南嘉禾进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并给南嘉禾强加上“走资派”、“推行王新路线”、“八年一贯制”、“反对新生事物”、“踢摊子、换班子”、“翻“文化大革命”案”等等罪名。同时大抓“南嘉禾式的人物”、“南的左右臂”,点名批判了谷清显、韩长江、刘福增,还株连了基层干部40多人,全盘否定了整党补课的成绩。
2.揭发批判郝明甫。郝明甫曾任鹤壁市委第一书记,1973年3月29日经省同意到焦作休息(郝明甫,1938年5月参加革命,1939年5月入党,曾任焦作矿务局党委副书记、代书记,中共焦作市委副书记,中共鹤壁市委代书记、第一书记等职)。省委主要领导刘某某、耿某某指令省公安局陈某某与焦作市委的帮派头头赵某某等人串通一气,说:郝明甫的问题“是敌我矛盾”,要“当成大案要案来抓,在对敌斗争问题上决不手软”。赵还亲自负责,在焦作市公安局抽调了18名所谓“路线觉悟高”的人组成了郝明甫专案组,下设审讯、调查、看管、收集情况四个组。于1973年8月7日下午指派人带领公安干警,乘坐汽车闯入郝明甫家中,将郝明甫押送到公安机关隔离审查;他们翻箱倒柜,进行搜查;对郝明甫限制自由,不准于家属见面,防止逃跑等等。看病有民警看守。由于他们对郝明甫同志栽赃陷害,人身摧残,在隔离的93天中审讯17日,强迫郝明甫写检查17份。他们还多次到鹤壁去抄所谓罪恶材料。原市委主要领导人,出于政治上的需要,于1973年8月26日至9月6日召开了1400多人的批判大会。株连了唐纪、刘酉山、晁文忠、刘洪欣、李文周、赵世让、胡国敏、郭生祥、李金玉、张希之、赵明等48位同志。
(三)举办批林整风、刹“妖风”学习班
焦作市召开动员会后,许多企业、单位纷纷联系各自情况,“肃流毒”、“刹妖风”,揪出许多所谓刮“妖风”的人。同时,全市开始举办批林整风、刹“妖风”学习班。1973年初至12月,共有1200余名干部参加学习。不少干部被污为“刮妖风”的“黑后台”及“修正主义黑线回潮”的代表人物受到打击、迫害,一些因搞打、砸、抢或闹资产阶级派性被批判、处理的人则相继“平反补台”。
(四)平反、补台、纳新、提干
焦作市在批林整风、刹退为“林彪死党王新翻案妖风”的过程中,全面“纠正王新推行林彪修正主义路线造成的恶果”,为所谓“受到王新迫害的同志”进行平反、补台。并通过刹“为王新翻案妖风”,加快了平反、补台、“落实政策”的步伐。当时自称采取的政策是:“不是反革命被打成发革命的,坚决予以平反;原来参加了三结合,没有那么大的错误被错整下了台,坚决进行平反;特别是根据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五项条件,从工人和贫下中农中提拔了一批德才兼备的年轻优秀干部,充实了各级领导班子,贯彻了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据全市不完全统计,截至1973年12月,焦作市共补台、提拔、启用干部1396人,其中:补台450人,提拔677人,充实车间正、副支书、主任94人,启用干部175人。补台、提拔的干部中,有3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101人,有妇女干部84人。对于在所谓九、十次路线斗争中,“路线斗争觉悟高”、“敢于反潮流”、“各方面表现好的”,按照党章,纳新了159人。至1974年4月,共突击纳新900余人、突击提干1300余人。
实际上,在平反、补台、提拔过程中,出现许多不按组织原则办事的情况。如有的私人搞个名单,没有经过党委研究就上报审批;有的单位为了搞平衡,出现领导层副职过多的局面,如焦作市重工业局成立后,因为“权力大”、“油水多”,造反派和保守派谁都想去,当时是霍增森任局长,副局长就有八九个。因为这些原因的存在,致使少数坏人和一批有严重派性的人进入党的组织和各级领导班子。同时,新老干部不团结,有隔阂,互不信任,老干部看不惯以这种方式新提拔的新干部,一些新提拔的干部对老干部也不够尊重,严重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生产的发展。
三、焦作市为刹“妖风”冤案平反
中共焦作市委1979年1月15日做出了《关于为刹“妖风”冤案的平反决定》:
为赵玉、张新友、杨魁峰、霍增森、李文周、刘鸿欣、胡国敏等同志污蔑为“刮妖风”的“黑后台”,对上述蒙冤受屈的同志,现予平反,恢复名誉。
《关于为刹“妖风”冤案的平反决定》下发前,《关于为南嘉禾同志平反的决定》、《关于对郝明甫同志被迫害致死的平反昭雪意见》等平反文件也相继出台。至此,在批判王新及“刹为王新翻案妖风”运动中受到批判、遭到牵连的同志相继得到了平反昭雪。
“刹妖风”与“双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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